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04 点击数:

   学 生 工 作 部 (处)

学资通〔202019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认定工作是做好员工资助工作的前提,是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分配资助资源的关键。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开展新生的认定、老生认定的确认和异动工作。现将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认定工作是推动整个资助体系有序、规范、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实现教育公平的手段,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

二、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高校本专科员工资助政策简介》和《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20]  3 号)文件精神,二级学院参照《welcome威尼斯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与管理办法》制定本学院评定细则,评定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员工、城镇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家庭员工、城市低保家庭员工、农村低保家庭员工、特困供养员工、孤残员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员工、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一级、二级英模子女、学校对口帮扶困难家庭子女列为特别困难员工,其他困难员工酌情评定。认定过程可参考员工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

四、在认定过程中,严格把好“证件关”、“消费关”、“评议关”三个重点评定环节,严格执行“班级”、“年级”、“院级”、“校级”逐级审核程序。 精准识别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杜绝认定工作软、松、偏、简单、敷衍现象,杜绝“登台演讲比困”等现象,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更多人文关怀。

五、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及档次,在保护员工尊严的情况下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或者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员工处。

六、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申请材料包括:①个人申请书;②《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申请材料经审核认定后在二级学院存档备查。

七、报送材料和时间

二级学院于2020920日前完成各项评定工作(新生认定随后补充),将公示情况和《welcome威尼斯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交员工处,同时发电子文档到辅导员沙龙群。 

 

员工处

202091